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

|王佩

在学习、工作中,大家一定都接触过随笔吧?随笔是散文的一种,可以不受体裁的限制,灵活多样,不拘一格。那么,怎样才能写出好的随笔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!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1

前几天有个朋友失恋,她问为什么我喜欢她的闺蜜。我回答是因为“温柔”。

显然朋友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。

她说如果她长得不是现在这么美的样子呢?你还会注意到她的温柔?

爱情总是始于颜值,陷于才华,忠于人品。为什么你会一样看的出来她的性格,是因为她的那张脸。一个人的脸能看的出来一个人走过的路,读过的书,经历过的风风雨雨。岁月总会在给她留下点什么。

不可否认,如果不是那张脸,我不知道会不会吸引到我。这么说应该是朋友想要的答案吧。之前在微博上看到这么几句话:

荷尔蒙决定一见钟情;

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;

肾上腺决定出不出手;

自尊心决定开不开口;

而最后现实和寿命,决定谁离开谁,先走。

我们在选择男女朋友时不也是这样,第一眼的感觉决定了会不会喜欢上这个人,而对方的才华和人品决定了能走多远。

如此看来,颜值还是很重要的,不然连展现自己内涵的机会都没有,就已经被pass掉了。如若是婚姻,在这场长跑中,不管别的能力怎么样,但是这个人必须要有一点,能让你仰望一辈子。可以是做一手可口的饭菜留住你的胃,可以是严谨踏实的态度,精明能干的能力,也可以是童心未泯,喜欢孩子,感恩老人,敬老爱老的情怀,更可以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。在他的身上的这个闪光点能够遮盖住他的不足,这个闪光点,我们称之为个人魅力。

杨振宁和他第二任妻子翁帆相差54岁,跨了半个世界的婚姻。面对不同媒体的质疑,翁帆是为了贪图杨振宁的物质才在一起的。一个耋耄之年,一个青春年少,面对这样的婚姻,可以说翁帆是为了物质,倒不如说是杨更有个人魅力。

人品就像是爱情长跑中的耐力。恋爱可以是青春中的头脑发热,但是婚姻就应该是两个人的“万里长征”。另外,人品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再优秀的人品也抵挡不住生活的柴米油盐。美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,真爱的保鲜期是18-30个月。那么30个月以后呢?人品就像是酒,放得越久越香,前提是你得是好酒。

我见过长久的爱情,绝不是因为颜值,但是却始于颜值。或是才华带来的仰望,也或是人品给予的安全感。人就只有这么一次生命,婚姻就是要找到一个即便没有了青春的激情,但你也确定,这辈子,就是你。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2

我出来的时候,这个城市也已经醒了。到处都是公交车的喇叭声,感觉。

我背着一个包。我在这里,没有太多的行李是正常的。我一直也没想在这里长久的待下去。一直都是。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。这个地方是城市,我一直有种感觉,我不属于城市,我看不上城市的一切。当然,我估计城市也没必要看上我这样的。我走到站牌下的时候,太阳还没有出来,但是我能感觉到头顶一样有种强烈的热,直射下来。我不自然的抬起了头,这个城市里,我生活了近一年了,但我是第一次抬头看太阳。并且还没有看见。这个其实不算个细节,也不是个笑话,可我想我应该交代下,因为我在抬头看了下后,骂了句T-M-D,没太阳,还这么热!

我要走了,我没有通知任何人,很多人其实都是没必要告诉的,最想告诉的人,我现在又不能告诉,我必须离开了再告诉她,或者一直也不要告诉她。因为我不想让她难过。也不想让她知道我是如此难过。其实离开也就是重新开始,重新起程,我从网上查到了去向沙漠的车次,我选择的是花时间最多的那趟火车,我不在乎时间。只想离开,也许,慢慢的离开更加平静自如一些吧。

从火车启动的那一瞬间起,我的心就开始疼痛,不停止的痛。我知道我虽然憎恶这个城市,但还是有很多难以舍弃的东西,包括她。我甚至不敢去看窗外,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离开,也不会在车窗外为我流泪作别,可我还是怕看见她。怕看窗外。车子已经越过城市了,快要。我的眼泪开始不争气的涌出。我是个可怜的男人,男人本不该流泪。我想我的样子谁看见了都会觉得很狼狈。可我没有办法叫它停止。

我就这样的走了?我确实就这样的走了。离开了她和这个城市。

火车到站的时候,我才感觉到饿,而且我也很佩服自己。一口东西没吃竟然坚持了三十多个小时。我要到达的沙漠已经不远了,我想先找个地方住下来。我想让自己象个婴儿一样的干净、纯真的,虔诚地接近沙漠。我选择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旅馆住了下来。我也不是住不起好点的,只是不想在那里听到那么多虚假的热情。我讨厌他们一遍一遍的喊我老板。不像在小旅馆里,她们只提供给你一个房间和一壶开水。其实,我需要的稍微要比这多一点,因为我需要洗澡。老板笑了,这个问题不大,你可以在我屋子里洗。他的房间有浴室。这样我就很知足了。我吃了点这个地方的小吃就洗澡休息了。大约在半夜2点左右,我醒了,我清楚的感觉到,我在梦中流泪了,枕边湿凉了一片。我起来看了下窗外,这里就是安静,窗外除了几盏路灯,我没有看到其它。这个地方的夜晚才是真正的夜晚。

我到沙漠大概走了4个小时,不是步行,是出租车,并且4个小时也并没有到达沙漠里,我只是远远的看见了此起彼伏的沙漠,像城堡又像山峰。我把行李和一顶帐篷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来,司机一直问我是不是画家,他觉得我的胡须长了或者是因为我有艺术家的沉闷?我告诉他,我只是个普通的旅者,是个喜欢游荡的人。司机笑着走了。我估计他在他的车子里用最地道的方言骂我傻比,或者是神经病之类。没事居然跑到山里找什么沙漠。因为他很清楚,今年的风沙很大,根本不适合在沙漠旅行。等我安排好一切的时候,天又要黑了,我都纳闷,这个地方这么容易天黑。不是说沙漠很晚天才黑的吗?当然,也许是我记错地方了,况且我地理学的很差,高考时只填对了一个空。

我迫不及待的来到这里,真正到来的时候,近在眼前,却没有多少的激动。是不是我太累了。我把帐篷搭在了一片杂草堆里。在太阳几乎要落下的时候,我走到了沙漠里,这里确实够荒凉,但沙子很干净,很暖。我很搞笑,还穿着皮鞋,我脱了鞋子,顺在手里。向沙漠更深处挺进。

在这片沙漠里,我想到了沙漠拥有包围的美好,沙漠里有最美丽的风景,如此壮阔。沙漠里有最动人的声音,最原始,最野性的声音。沙漠里有最美的夜。充满寂寞的,似乎读懂人心的夜。空阔而神秘,神秘而让人迷恋。我还想到了很多事情,想到了自己走过的人生,想到了自己第一段不成熟的感情,想到了自己小时候,想到了自己曾有过的梦,想到了许多的过去的事,当然,更多的还是想到她。想到了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时间。不多的日子,甚至都数的过来的那么点时间,可我细致的回味,细致的回忆,把每个细节在脑海里咀嚼。我拿出了MP4,直接选择到了熟悉的一首韩语歌曲,自己的韩语水平不足以完全听懂歌曲意思,但我喜欢听,喜欢在忧伤的旋律里找寻痛哭的理由。

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脆弱的,我曾经那么坚强,可是为什么还是会如此伤心?我把脚深深的陷进沙子里,那里有潮湿的凉,很舒服。

我平展的躺在沙里,我抬头看到了空阔的天。这里不同与城市,这里的天空是平静的,是清晰的。虽然已经天黑了,我觉得天黑了更显出了天空的广阔。

我突然想起,我曾经答应过她,也要带她到这样的沙漠里来,因为她说她也很喜欢沙漠。她当时和我开玩笑,说有一天,要是真的和我私奔了,就去沙漠隐居。现在面对着这些沙子,只有我一个人寂寞的守侯,没有她。真是想她啊,我发现自己痴迷她到了绝对的境界。我相信我假如把我和她之间告诉给我的朋友,他们一定认为是我疯了。我怎么可以爱上已经结婚了女人?可我不论怎样,已经深陷于此。就如同现在身体陷入到了这遍野的沙漠。

大约是午夜了,风突然大了起来,我感觉到我已经被沙子埋了几乎。我努力想起来,可是已经被埋的很深了,我开始慌了,我起不来了。我的眼睛里好象也进了些沙子,耳朵里也是。我几乎看不见,只有手在沙子里挣扎。我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在沙漠里睡觉近乎自杀。当然,我还能呼吸,我的鼻子没有完全被沙子掩埋。我想用脚蹬开沙子,但是沙子更快的填补了脚下的那点空隙。我用脑袋拨开了点,我好担心。担心沙子在风的作用下塌陷,那样我就不能呼吸了,我就被彻底的葬进沙漠了。

好在所有的一切没那么糟糕,我在努力多少次之后,我的右手终于伸出来了,我先用手把脸上的沙子拨拉开,我做完这些的时候,不再慌张,我知道,我可以起来,我可以离开了。大约挣扎了十分钟,终于出来了,我有种死而复生的感觉。我几乎是逃跑着离开了那片沙子,我已经忘记我是怎么来的了,没有任何方向感了,主要也是因为大风把沙子几乎推移了一圈,黑夜也是主要原因。我只好凭着感觉,向沙子略低处走,不能走太低的,因为我怕自己被陷进去,我现在才知道我是这么贪生怕死。我好象曾经给她保证过,她要是怎样怎样的时候,我一定不怕死,冲上去。现在,我才知道我给她撒了谎,我根本没有那个胆识,没有那个勇气。我丢了我的鞋子,我也丢了那个MP4。我走出沙漠的时候天还没有亮,我是凭借脚踩到杂草里,被草扎疼了,才知道我出来了,走出沙漠了。出了沙漠,我有种很大的释放感。浑身突然没了力气。我不敢继续睡觉,继续向前,直到走到天亮,直到我看见了树,一棵杨树,歪歪的长在那里。在树下,我休息了下,我想,我那个样子更荒唐更狼狈。比我离开城市的时候狼狈的多,我现在想,我离开城市可能算是打了败仗,在沙漠里,我如逃兵一般。

我没有想到,我还是睡着了,并且做了个梦,我梦见了她,她还在我们曾经一起待过的那个公园,那个长椅上,打着那把天堂牌的阳伞。在远远的望着我笑,我走近的时候,我看见她不是在笑,是在哭,满脸是泪。我伸出手,去拥抱她,她没有躲闪。当我感觉到,她的肩膀在抖动的时候,我也无比的伤感,竟然我们是这样的无助。我就在这样的无助和无比的伤感中被自己哭醒。阳光开始强烈的照射,我受不了这里的阳光,太强烈了。我用手搭了下,看了下四周,我看到了远处几乎要了我小命的那片沙漠。也看到了不远处的帐篷,很惊讶我的直觉那么准确,我怎么没走到更远处或是沙漠更深处,我走出来了。我在帐篷里吃了点东西,点了颗烟。我已经忘记香烟了快要。我曾经花了几个月戒烟,而实际上没有能坚持连续的一天,而我在这里,突然没有对香烟怀念。这说明我可以戒掉香烟。但我现在不用戒烟了,我要用香烟祭奠我的这段经历。我把所有烟都点燃,堆成一簇。我清楚的看到,它们成了一片灰烬。我收起了帐篷,但没有带走,我把它放到了杨树那里,我已不需要它了。我更奇怪自己前一天晚上扎帐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看见这棵树?也许是当时的眼睛里只有那片沙漠,没有别的吧。

我在这个边缘的地方又逗留了一天,一天的时间基本上都在吃东西,呵呵,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那么喜欢吃,当然,我需要告诉大家的是,小地方的小吃真的很美味,真的很让人犯谗。然后我买了张返回的票,当我回到城市的时候,我没有了原来的那种憎恶,甚至觉得它是那么熟悉,那么让我自然。

我在下了车的第一时间里,收到了她的信息,问我这几天怎么没消息了?是不是病了?我告诉她,是,不过现在已经好了。我随后给她电话,哥们,下午一起喝茶,记得带上你老公!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3

风仙有节遍地生,殷红骨血方染成。不懂妾心君勿碰,败落花籽落尘中。——题记

原以为懂得莺飞燕舞,秋深露重;回首体会,不过是少年不识愁滋味。羽翼保护下,窥到天地一角,便以为真的能翱翔整个宇宙。到头来,蹒跚走出,才知道,地广风狂,彼岸就在那里,却怯怯诺诺。

原以为自己已经可以看清人心,不过是自娱自乐,满足自己的一份人前显圣的骄傲。却不懂得心计的人,往往韬光养晦。能这么一路平安无虞的走到这里,不过是运气和爱护。

终于爱情与现实搅浑,浪漫、誓言、甜蜜也都在平淡中若有若无。

20岁左右的女子,是最美好的存在;而20多岁的男子,确是最无奈的存在。

这时的女子选择一个男子,无论是经济还是魅力,都会类似押宝。用十年青春,赌一份信任。我并不拜金,甚至有些无金钱概念。但是逐渐的生活,让我理解,为什么那么多女子会选择比自己大十岁的男人成婚。20岁的女子心理渐趋成熟,但是 20岁的男子,却还是一个成年的大孩子。女人开始发愁日子,而男人却无门直入。有人说这个社会对男人的期望太大了,希望男人能赚个盆满钵满,又能温柔体贴,但是男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,女人不能再所有的方面都得到来自男人的满足,所以女人会寂寞,会烦躁,会胡思乱想;所以女人应该理解男人。又有人说女人承受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,现代社会对女人的期望,已经不再只是贤妻良母,而要是家庭事业两不误,还要能包容男人的错误,甚至出轨。所以才会没结婚的才会变成女汉子,结了婚的才会变成辣妈。所以社会应该多多的关爱女人。双方各执一词,我们被这个高速高压的社会挤压的变了形,这个笑贫不笑娼(虽然没有明说)的年代,我们就不难理解包大款、当二奶种种现象,因为这样很轻松。

女人在20岁左右的时候,都应该有幻想。其中不乏人认为宁欺白须瓮,莫欺少年穷。但是一年两年,女人开始变得不那么自信,年华的流逝,身体的渐庾。她们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,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,看不见希望的等待,是最恐怖和脆弱的。真正坚持下来的女人,都是精神上的强者,但那么多的人选择了放弃,这个世界上小成或者大成的男人多得是。

20岁的贫瘠的爱情,倾注着世间最美好的容颜和柔情,倾注着世间最沉重的坚韧和忠诚。

At your side, milady!

姣月作面,削葱为指,盈盈微步,裾下生发朵朵莲花,皆为世间有华发。便如飞蛾扑火般,无怨无悔,纵终失了全部筹码,不过骂自己一句痴傻,只求秋日早来,不惧霜华。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4

也许很多人的心底都装有一座城,装着自己,装着那些抵达不了的地方。

许多年前,我曾说过,我对于城市的概念很模糊,就连驻足的理由都很简单。没有爱情故事的延续,亦没有梦想的延续,非得找个理由的话,那就是F城有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。

在一个地方呆久了,总是不愿意离开,哪怕向往着离开,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,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,总是如此的慵懒。

书中的人,总是因为一个故事而奔赴到另一个城市;而我始终相信,那只是书中的故事。

譬如两年前,我还在纠结是否抵达厦门开始或许是我下半生的生活。

最终,我还是选择留在这座小城。

但不得不承认,有些城市确实天生为爱而生。诸如巴黎,香港,厦门…

也有许多人驻足在一座城市里,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爱情。

最近身边的朋友一直反反复复在和我讲述的几个故事,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城市爱情。

故事1:某男四川人,某女福州人。大学毕业后,某男为了某女从四川来到福州,经历了三年的感情,却在顷刻间因为一座新的城市而被瓦解得一干二净——某男最后选择回到自己的城市,选择了另外一个女子。我想城市里每个人的相遇,都是一首传奇,只是有的人将这传奇演绎完整,而有的不得不半场退去。

故事2:某男三明人,某女三明人。他们是初中同学,10年后再次偶遇,尽管之前都有各自的爱情,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在一起。问她为什么,她说他在特定的时间里给了别人给不了的安全感。他为了她从三明来到福州,开始了一段美好的爱情,10年过去了,也许他不再是之前自己所熟悉的那个人,要重新开始磨合,要鼓起勇气去接受时间爱情的考验。也许最后两个合适的人,相爱的人,就那么一起生活,各自安好,最后也会因为这个人爱上这座城。

故事3:某天,某咖啡馆,某角落。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老男人和一个二十出头的靓丽女人坐在那里,突然男人的电话响了,男人接电话的语气瞬间变得硬朗与生气,电话那头似乎是他的家人问他何时回家吃饭,男人丢给电话那头一句“你们吃吧,我不回去了”,便挂断了电话。尔后,语气又变得温柔不堪。坐在后面喝着焦糖的我,觉得他的嘴脸是如此的丑陋。某些时候突然觉得婚姻是个很可怕的东西,它总是无端放大了许多人的缺点,但却总有不少人固执地想完成这一使命宣告自己的正常。

我承认我并不是一个有故事的人,只是听多了别人的故事。想起那些路过的人,发生在身边的故事。我知道我这人总喜欢回忆,可是我宁愿一路走,一路忘,这样多好。当我再一次想起那些模糊的过去时,那些所谓既熟悉的回忆突然就变成了陌生的忘却。

记得诗人顾城说过:你不愿意种花,你说,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,是的,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。诚然,关于爱情我并没有顾城那么洒脱,尽管我总是如此固执地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,吃着N个人的饭,看着N个人的电影。但我还是会去相信,是那个人,不等自然会遇到;不是那个人,原地也会走丢。不轻易接受或者爱上,只是为了不给对方伤害自己的机会,除非,能感受到他足够的爱所给予的安全感。我想更多时候,两个人在一起只是一种机缘,并非两个人有多喜欢或者多适合。我知道,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身边,只是不知道等得起还是等不起。在这之前,要做的只是好好爱自己。

下午看到一篇小文,叫做“我在丽江等你”,便毫不犹豫点进去了,其实不论内容是什么,单是这样的一个文题就够我记住许久了,原来,我还是会这么矫情,这么文艺掉渣的词语还是能够继续拨动我的心弦。

你看吧,我最终还是习惯了这样一座城,这样一个人的生活。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5

对于爱情,每个人,都会有一段很难忘的回忆。

它是那样的难以割舍,当你强迫自己努力忘却的时候,你却发现,记忆中的他反倒是更加清晰。

回忆里的那一天,那天气,人物,景象,视乎是永不退色的。

可那有能怎样,回忆永远都只是回忆,过去时光永远不可能倒流。

你用了无数个泪眼朦胧的清晨几次的碎痕才验证了这句话。

你曾以为爱情里最残忍的是背叛,在你心里还有他的时候,他却爱上了别人,却还要你的成全。

用你的心碎去换得他的幸福。他走的干脆,独留你暗自伤神。

伤到痛彻心扉时,你会发现, 爱情里没有谁背叛了,只有 谁不爱了谁。

爱情里没有坏人,只有 不爱了。

有的朋友说,选择遗忘还不如选择接受事实。

一切不过是借口,是人们面对挫折面对于自己不顺心的事情的时候,想出的理由罢了。

分开了就是分开了。

当你从他给的伤心中毕业的时候

你会发现,

原来,

原来那时的伤心都是 你的曾经。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6

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。突然很喜欢Eason的这首《红玫瑰》,或许无关风月,我们的存在也许只是给予对方胜似爱情的关怀。因为并没有开始,所以谈不上相濡以沫,却只好是相忘于江湖。只是很喜欢,喜欢这句歌词;只是想请你记住,你欠我的幸福,或许此生无需弥补……

米莱之所以离开,是因为她给的爱,若似伤害,于己于人,太多无奈,左右不了的,就放手离开,因为到最后她能给的只有自由。只是陆涛他不知道,你还欠她一个无法释怀的拥抱……他成全了你所谓的幸福,而你拿什么还给她痛心的领悟,我不相信,她不爱了……

程又青是幸福的,因为他有一个可以为他忘了自己的李大仁,他隐藏,他迁就,他永远只是一个好朋友。程又青是近视的,她一直追求的,一直等待的,就在身边,只是,镜片模糊了她的幸福,不过还好,一切还来的及。那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,没有问题的程又青和李大仁才是最大的问题,因为他爱你,仅仅只欺骗了你自己……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是一生的迁就……

这或许就是电视带给我们截然不同的感觉,毕竟这是一种艺术,更是一种商业,收视率才是最重要的指标,无论你付出了金钱或者眼泪,你所得到的只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升华,不否认生活中有这样的故事,但又有几个经历过。其实厌倦到终老,还是怀念到哭泣,难道仅仅因一念之词,就能释怀?或许需要一生的兑现……

某个同学的婚礼上,只是不经意的一句话语,双臂张开的动作,她跌入我的胸怀,或许她需要的只是一种安慰,一丝安全的温暖,而我能给的只有对你的怀念。我忘了,无影无踪,但更厌倦了背对你飞翔,即使这样,幸福依旧难了……你所能给的永远都是奢望……

我爱懂了,怕你恋爱,却更希望你幸福,亦或不舍,亦或心痛,而或许现在我能给的:无论何方,哪个方向,寄给你最好的祝福……爱你怎么能了,亲爱的你如何忘掉?无论谁撰写的都难能给我答案。

许久以后,孟云遇见了夏露,如果冷就让你自由的景象已然淡去。那么直白的一句话,一个微笑,可以换回来的是未了的爱情,因为你欠我的幸福,可以随时弥补……

你走,我不送,你来,无论风雨多大,我都去接你,还带着我的红玫瑰!

你欠我的幸福……

以爱情为话题的随笔篇7

爱情是美好的,也是浪漫的,也是让人失去控制的一件事,同时也是人的终身大事。

不同阶段的爱情也是不同的,小学的爱情是无知的,初中的爱情是单纯的,大学的爱情是基础的,从满了双方的内心思考。还有不同阶段的爱情,同时也有不同的爱情俗话说:“情商高智商也高。”爱情是自己的事情在国外是这样的。

我下面用第一人称的写法!

我是一名中学生,我也有过一段爱情现在也有,我们如何认识,等....不在细说了,当我深深陷入这爱情中时,我发现它向跟踪的机器一样,刻入你的精神支柱中,你无论什么时候,只要精神一不集中时,便会被它所迷惑,在然后......然你无法自拔。

我对爱情是抵制的,虽然这是浪漫的美好的,BUT我们是无法预料我们的未来是否和她在一起,同时又不想伤害她。有多少皇帝应她而不顾大局。

虽然初中的爱情是单纯的,可它却是在莫中精神上诱惑着你,如果控制不好边会走上法庭,可爱情也会充实你的不足.

我个人让为爱情是好的,but我也不能不提醒自己的抵制,等到我事业有成,我一定会还她一段传奇,虽然没有单纯的纯洁,but我相信心爱是不在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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